多年來,行業協會商會在加強行業自律、提供決策咨詢、服務企業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發展過程中,一些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重復、偏高和過度收費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擾亂了市場秩序,社會負面影響較大,亟待進一步加強正面引導和規范管理。 11月30日,《慈善公益報》記者了解到,發改委、民政部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赋,規范行業協會商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不得向參與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對象收取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后直接或變相收取各種相關費用。 嚴格管理各項收費 《意見》要求,行業協會商會收取的會費,應當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及開展業務活動等支出。行業協會商會收取會費應同時明確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并向會員公開,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會費應設立專賬管理,向會員公布年度收支情況并自覺接受監督。制定、修改會費標準,須按程序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要合理設置會費上限,不得重復收取。行業協會商會分支(代表)機構不得單獨制定會費標準,已單獨制定會費標準的,要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抓緊整改。 《意見》要求,行業協會商會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代行政府職能并收取的費用,應當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后確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行業協會商會應按照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者義務的相關規定和自愿有償服務的原則,在宗旨和業務范圍內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規范相關收費行為。對政府定價管理的,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按照公平、合法、誠實守信的原則,公允確定并公開收費標準,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服務并收費。 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意見》強調,規范行業協會商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必須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履行申請報批手續。經批準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必須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嚴格落實批準的獎項、條件等要求。評比達標表彰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非營利原則,做到獎項設置合理,評選范圍和規模適當,評選條件和程序嚴格。不得向參與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對象收取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后直接或變相收取各種相關費用。 《意見》還要求,降低行業協會商會偏高收費。行業協會商會要合理設置會費檔次,一般不超過4級,對同一會費檔次不得再細分不同收費標準。行業協會商會要全面梳理服務項目收費情況并向社會公開。列入行業協會商會基本服務項目的,不得再另行向會員收取費用。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盈余較多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不得以強制捐贈、強制贊助等方式變相收費,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意見》指出,強化自律意識,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誠信承諾和自律公約制度。建立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制度。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將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行為記入其誠信檔案,并記入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個人信用記錄。發揮第三方評估的引導監督作用。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發展會員行為,不得依托政府部門、利用壟斷優勢和行業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阻礙退會。 《意見》要求,著力消除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影響力收費現象,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完善行業協會商會登記準入管理,倡導企業務實理性入會和參加活動,完善向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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